关于印发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》的通知

有关中央预算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

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,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,根据《政府会计准则—基本准则》(财政部令第78号),我们制定了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》,现印发遵照执行。

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附件: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